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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教師徵選

 

優華語計畫赴外及中心儲備教師

任教地點

北科大華語文中心

教育部優華語計畫合作校-美國辛辛那提大學University of Cincinnati

教育部優華語計畫合作校-美國紐澤西理工學院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聘期起迄

北科大華語文中心

1136月起

辛辛那提大學

11381日至114731/1148月起

紐澤西理工學院

113624日至114731/1148月起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具海外教學經驗者

(2)具獨立作業及課程規劃能力者

(3)英語能力佳且能提供相關佐證者

(4)有意願擔任赴外教師者

工作內容

1. 華語文中心各級別課程規劃與授課

2. 學生課業輔導

3. 赴外教師除合作校課程授課外,須協助合作校行政事務及優華語計畫相關工作,如宣傳獎學金資訊、推廣TOCFL華語文能力測驗等

薪資待遇

華語文中心

依授課時數核撥鐘點費400-1000/小時

赴外華語教師

1. 教育部補助:

(1)生活費:USD 1,600/

(2)來回機票補助(實報實銷)USD 1,750

(3)教材教具:USD 300(實報實銷)

2. 合作校薪資(依實際任教期間計算)

(1) Annual salary USD 14,880

(2) Health insurance USD 2,000

資料審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履歷表

(2)英文能力證明

(3)學位證明

(4)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其它有助審查之文件資料(如:教案、教學影片、其它語言能力證明或證照等)

2. 資料請合併為PDF檔案並:

(1)寄至cltc@ntut.edu.tw

(2)郵件主旨為「申請北科大華語文中心儲備教師_姓名」

3. 履歷資料經初審後,中心將通知面試

4. 赴外教師外派前須經美國合作校面試

聯絡人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華語文中心

李安琪

電郵: cltc@ntut.edu.tw / lianqi@ntut.edu.tw

TEL: 886-2-2771-2171#1710

備註

1. 中心儲備教師未來若有意願擔任赴外教師,將優先推薦予合作校

2. 赴外教師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lmit.edu.tw/sc)繕寫心得及成效報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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