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增進彼等對我風土民情及國家發展之瞭解,日後產生友誼支持,同時拓展對外關係、強化邦誼、增進與外國政府、學校、文教機構及團體等之教育學術交流合作關係,中華民國政府設置多項獎學金供外籍人士申請。
詳情請洽中華民國教育部或中華民國(台灣)在貴國的辦事處。
台灣獎學金
1. 內容:
a. 由外交部、教育部、經濟部、國科會提供
b. 外籍學生需在台攻讀博士、碩士或學士學位
c. 外交部提供邦交國國家學生研讀大學或研究所獎學金;經濟部提供研究所課程之獎學金,以理、工、醫、農等相關高科技領域為限。
d. 獎學金待遇:
外交部:每個月台幣3萬元;並提供來回機票。
教育部:大學及語文每個月台幣2萬5千元;研究所每個月3萬元。
經濟部及國科會:每個月3萬元。
e. 受獎期間限制:
先修語文1年、大學4年、碩士班2年、博士班3年;總長5年。
f. 一年自9月1日起自隔年8月31日止。
2. 申請資格:
a. 高中畢業。
b. 非中華民國籍。
c. 非僑生。
d. 非交換生。
e. 未曾受領同一課程獎學金或華語文獎學金。
f. 未曾在台就讀同一課程或華語文課程。
g. 未曾被註銷受獎資格。
h. 不得同時領取台灣政府或學校提供之其他獎助學金。
3. 申請時間:每年2月1日~3月31日
4. 需準備文件:
a. 請先向華語中心申請入學,並取得入學通知書。
b. 獎學金申請表
c. 護照影本
d.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影本,如為外文,請先送至台灣在各國代表處驗證。
e. 語文中心入學通知書。
f. 其他外館規定之文件。
g. 將以上文件繳交至離你最近的台灣駐各國代表處。
5. 停發獎學金:
a 語文中心課程單月缺課超過12小時。
b. 第二學期起,學期成績未達80分。
c. 就讀後,於6月30日前未通過TOP基礎級考試者。